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為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法治教育從娃娃抓起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的法治意識和責任擔當。近日,岢嵐縣人民法院通過法院公眾開放日和法治課堂進校園兩種形式開展法治宣講活動。

岢嵐縣第四中學部分學生來到縣法院進行參觀學習,零距離感受法治氛圍。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學生們參觀了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審判法庭、院圖書館等場所。參觀期間,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同學們介紹了法規(guī)、法徽、法槌等的含義和作用、法院案件的基本辦理流程、案件查詢系統(tǒng)的使用、青少年犯罪案例等,同學們邊聽邊記,收獲很大。此次活動進一步加強了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引導他們從小培養(yǎng)良好的行為習慣。

岢嵐縣人民法院法官孫利平到岢嵐縣第四中學宣講《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結合相關案例,講授打擊性侵、防范校園霸凌、撫養(yǎng)監(jiān)護等知識,加深了師生對安全法規(guī)的認識,從而帶動身邊的人一起增強法治觀念,共同抵制各類違法和不良行為。
岢嵐縣人民法院以“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為契機,通過法院公眾開放日和走進校園宣講,廣泛開展以“關愛未成年人”主題宣傳活動,從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等角度多渠道、多方式地向社會進行宣傳,讓師生進一步掌握法律、遵守法律,提高保護意識。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