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8月6日10時31分許,忻州市代縣縣鄉(xiāng)公路代灘線2KM處。一輛未懸掛車牌、違法載人的農(nóng)用三輪車駛?cè)氪h交警設立的臨時檢查通道。
經(jīng)查,駕駛?cè)顺?*在代縣搞抗震房改造施工,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條第二款,駕駛?cè)嗆噷嵤┝溯d人違法(代碼1063),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違法代碼10051),上道路行駛的三輪車未懸掛機動車輛號牌(違法代碼1717)的違法行為。
民警對其實施以上三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zhí)行,決定處以罰款700元。

為了減少三輪車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在辦理完行政處罰手續(xù)后,及時給其三輪車噴涂了“三輪車嚴禁載人”的放大字以警示其行為,并現(xiàn)場教育他遵章守法、安全行駛。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