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鞏固“酒后拒駕”意識,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曝光兩起醉駕違法行為典型案例,希望廣大駕駛?cè)艘詾榻?,深刻認識酒駕醉駕給自身、家庭、他人和社會造成的嚴重后果和危害。
案例說明
01 2021年9月3日20時40分,安某某飲酒后駕駛晉HV420*小型轎車行駛至臺豆線38KM(豆村鎮(zhèn)新莊村)被豆村中隊民警查獲。經(jīng)詢問,安某某為了暖身在家中自飲白酒后去自己承包的田地看護成熟的莊稼,心存僥幸以為距離短不會被交警查住,沒想到剛上路就被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山西司法鑒定中心天平司鑒中心鑒定,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3.67ml/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02 2021年9月6日21時50分,王某某在家中飲酒后駕駛晉HFN22*小型轎車從五臺山到五臺縣城走親戚,自以為天色已晚沒有交警查車,不料行駛至臺忻線41KM(豆村鎮(zhèn))被豆村中隊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山西司法鑒定中心天平司鑒中心鑒定,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9.32ml/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處理結(jié)果
安某某、王某某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guī)定,涉嫌危險駕駛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guī)定,已移送審查起訴。
交警提示:
酒駕、醉駕的背后隱藏著巨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作為駕駛?cè)耍灰拇鎯e幸,以身試法,應當主動拒絕酒后駕駛,勸阻身邊朋友酒后駕駛,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莫要貪圖便利,最終追悔莫及!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