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對于傷者的搶救往往是人命關天,刻不容緩!但是有時會因事故責任存在爭議、未明晰等情況,或因大額費用一時難以籌集而影響傷者救治……這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可以在關鍵時刻幫上大忙!
2021年12月4日22時13分許,張某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國道338線501km路段時,與李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張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fā)生后,由于肇事者無力支付醫(yī)療費用,交警大隊在調查事故事實后,及時開具搶救墊付通知書,救助基金服務站工作人員隨即聯系市人民醫(yī)院開通綠色通道,為侯某先后墊付73562元。
忻州交警將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力爭做到“應用盡用、應墊盡墊”,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受害人在第一時間得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救助,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搶救治療不及時危及生命安全或加重病情,增加家庭和社會負擔,用真真切切的行動,切實解決好交通事故受困群眾的急難愁盼,構筑起警民魚水情。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