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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開展電動自行車上牌及違法勸導(dǎo)行動 |
| 2021年10月09日 09時43分 忻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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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安裝車牌
宣傳勸導(dǎo)駕駛?cè)舜黝^盔
查處逆行違法行為 本報訊 9月2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全警動員,全員上路,在七一路與和平街、公園街交叉路口,開展電動自行車上牌及違法勸導(dǎo)行動。當日共勸導(dǎo)和查糾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等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行為1500例,為970輛電動自行車安裝車牌。 此次行動內(nèi)容包括:勸導(dǎo)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盡快攜帶車輛購置手續(xù)和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辦理上牌;電動車號牌應(yīng)安裝在車身尾部醒目固定位置;對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等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進行勸導(dǎo)和查糾;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走快車道、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xiàn)場查糾和處罰。 行動中,公安交警秉承“便民惠民全覆蓋”的理念,耐心細致講解政策法規(guī),及時告知電動自行車上牌的程序、時間和地點,著力提高群眾對電動自行車上牌的積極性。 與此同時,公安交警提醒駕駛?cè)艘獓栏褡袷亟煌ㄒ?guī)則,主動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手續(xù),同時杜絕違法載人、不配戴頭盔、逆向行駛、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本報記者 李春平) (責任編輯:梁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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